学生处分解除程序(2025年)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5-09-08浏览次数:228

处分解除条件

1.时间条件: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3-12个月期限,其中,受到警告处分者,从违纪处分决定书行文之日起,3个月期满可按学校规定程序申请解除。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者,从违纪处分决定书行文之日起,6个月期满可按学校规定程序申请解除。受到记过处分者,从违纪处分决定书行文之日起,9个月期满可按学校规定程序申请解除。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从违纪处分决定书行文之日起,12个月期满可按学校规定程序申请解除。处分解除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利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2.无旷课现象

3.无再次处分及其他违纪现象

4.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5.毕业班学生按实习表现评定

 

处分解除程序

1.受处分的学生“智慧学工-违纪处分”提交处分解除申请;

2.由学生辅导员和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智慧学工-违纪处分”完成审批

3.学生处审核通过后下发处分解除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