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非工业能源季度消费情况(第一季度)

发布者:后勤保卫处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43

非工业能源季度消费情况


















表    号:205-5-2表
组织机构代码:741165363



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23)15号
单位详细名称: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1-01有效期至:2024年1月












能源名称计量单位代码1-本季上年同期
消费量
消费金额(千元)消费量
消费金额(千元)
其中: 外省市其中: 外省市
123456
煤炭02000000
天然气立方米051757950536.171028500313.69
氢气千克17000000
汽油07523.504.3189.601.72
煤油千克08000000
柴油09346.802.48139.2201.24
燃料油千克10000000
液化石油气千克06000000
润滑油千克26000000
石油沥青千克30000000
石蜡千克27000000
其他石油制品千克31000000
热力百万千焦11000000
电力千瓦时(度)011058790.80673.391396639.210888.26
能源合计(当量值)吨标准煤12359.601216.34305.701204.91
能源合计(等价值)吨标准煤40528.401216.34524.801204.91











补充资料:
限上表中报送汽、柴油消费量及金额的企业填报
1、本    期:期末车辆使用量(69)6
辆;




2、上年同期:期末车辆使用量(71)6
辆;




限交通运输业法人企业填报






1、本    期:运营里程(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填报)(70)0万公里;



             水运企业货物周转量(77)0千吨海里




2、上年同期:运营里程(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填报)(72)0万公里。



             水运企业货物周转量(78)0千吨海里




除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以外法人企业填报(其中:外省市建筑面积仅限重点连锁法人企业填报)
1、本    期:建筑面积(58)91836平方米,
其中:外省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2、上年同期:建筑面积(59)91836平方米,
其中:外省市建筑面积(101)0平方米。

电信业法人企业填报
1、本    期:电信业务总量(75)0
万元;上年同期:电信业务总量(76)0万元。










单 位 负 责 人:陈立婧统计负责人:
钱菁填 表 人:范丽萍
联  系  电  话:67722623



报出日期:2023年04月07日











说明:1.统计范围:除205-5表填报范围以外的重点耗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包括连锁企业);年建筑业总产值5000万元
                  及以上的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本市建筑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
                  单位;全市金融业重点企业及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金融活动法人单位;全市所有高等教育院校及市教委
                  直属中等学校;全市中央属、市属医疗机构;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重点耗能服务业法人单位。
      2.本表中“消费量—外省市”指标的填报口径为重点连锁法人企业在外省市消费的各类能源品种。
      3.本表中“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上海市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原则上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
        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涉及兼并、重组等情况的企业,经上海市统计局批准后,调查单位可调整同期数;本年新增指标的同
        期数由调查单位自行填报。
      4.补充资料中“水运企业货物周转量”的口径为与交通运输业企业能源消费量口径一致。
      5.补充资料中“建筑面积”的口径包括企业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的面积。
      6.液化天然气与气态天然气换算关系:1千克液化天然气≈1.38立方米气态天然气(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
      7.氢气重量单位与容积单位的换算关系:1立方米≈0.0899千克,1千克≈11.1235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