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做好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出现火灾事故,维护安全稳定的住宿环境,根据《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学院安全工作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宿舍安全用电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住宿师人员不得在宿舍内乱拉私接拖线板等用电设施,不得擅自破坏宿舍内固有的用电设施。
2、住宿人员不得在宿舍楼内动用明火、抽烟或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磁炉及其他大功率电器。
3、住宿人员不得擅自安装集线器、路由器,不得擅自乱拉私接网线。
4、住宿人员不得破坏宿舍消防、技防等安全设施和救援器材。
5、信息中心要加强对弱电外包单位、网络运营商的安全监管,定期对弱电线路和设施设备的安装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6、即日起至9月23日,请全体住宿人员和相关管理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9月26日开始,保卫处将不间断开展宿舍用电安全检查、抽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采取应对措施。
保卫处
2022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