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训模式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44

为贯彻落实教高[2006]16 号和沪劳保技发[2007]27 号文件精神, 提高我校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缩短学生进入工作岗位的适应期,彰 显办学特色,促进教学改革,实践校企合作,结果双赢长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 校企合作实训的目的 

1、积极探索校企合作育人的全新途径和方式,努力开拓服务企 业的空间,开创了校企多元合作、产学紧密结合、结果双赢长效; 

2、通过校企合作实训、工学结合育人,共同培养企业需要的紧 缺型高技能蓝领人才。培养毕业生到企业岗位后适应能力和实际动手 能力强,上手快,在工作责任心、吃苦耐劳精神、团队合作精神、综 合能力等方面符合企业要求,适应市场需要的紧缺型应用人才。 

3、在校企合作实训的基础上,面向市场需求,调整和优化专业 结构,采用企业制定人才标准,改革专业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模式。 

二、 校企合作的模式 

1、在双赢长效的共同目标下,学校和企业可组建多种形式的合 作实训模式例如校企共建制、校企股份制、企业专建制、三方(学校、 企业和劳动鉴定部门)互通式等多种形式作为校企合作实训的模式。 

2、在校企合作实训目标的一致前提下,以校企共建制为主要形 式开展多种途径合作实训,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三、 校企合作实训的主要内容 在双方具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意向和意愿基础上可以进行联办 应用性专业、共建生产性实训中心,对有条件的企业还可进行职业认 上海市农业学校都市农林开放实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39 证、师资共享、合作就业、项目孵化、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创办实 体、组建集团等有益性实践。 

四、 校企合作的制度保障 

1、建立校企双方的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处理校企合作中的 有关问题。如:校企合作委员会等。 

2、建立相关基础文件。例如:《校企合作实训办学协议》、《校 企合作实训教师相互聘任与考核办法》、《校企合作实训教学各环节 基本要求》、《校企合作实训学生管理办法》、《学生实训期间报酬 协议》等。 

3、建立新的实训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评价标准 企业必须参与实训课程标准的制定和质量监控。课程评价标准必 须将教育标准、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统一起来。按建立相关的基础文 件进行过程管理,坚持教学质量评估和考核,对教师教学活动的环节 进行督察和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由校企双方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4、实施学生实训结果考核作品化,过程考核生产化,日常管理 企业化。 

五、 校企合作实训的经费保障 

1、积极参加上海市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办 公室定期受理的校企合作院校的申报,获得市财政的大力支持; 

2、学院从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做实训运作费补贴; 

3、校企合作实训项目盈利部分按一定比例提取用做实训经费的 支出; 

4、尝试双方按照各自承担的课时比例来分配学费收入。 

六、 校企合作的程序  

1、在双方具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意向和意愿基础上签订《校 企合作实训办学协议》; 

2、以企业为主,双方制定合作实训教学各环节基本要求及标准; 

3、项目落实,开展合作,申报上海市校企合作院校; 

4、在办学协议到期或双方有一方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协议,校企 合作实训终止。 

七、 激励企业进行校企进行合作的机制 

1、尝试双方按照各自承担的课时比例来分配学费收入; 

2、给予企业一定的冠名权; 

3、利用学校资源对企业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和技能鉴定; 

4、鼓励教职工在企业中进行兼职工作; 

5、初期以场地、设备等资源引进行项目进行技术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