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中心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66

为加强实训中心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日常实训秩序、生产 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实训中心改革与教学实训、科研的顺 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训中心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总体要求是“领导负责、依靠群众、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管理从严、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基本任务是“防火、 防盗、防中毒、防破坏、防失泄密、防自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二、实训中心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应成立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分工责任制,各司其职。中心主任是安全保卫 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安全保卫总体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研究 部署各种有效举措,及时杜绝隐患。 

三、实训中心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 本部门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及时发现处理现场问题。 三、实训中心职员是本岗位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人,承担岗位安 全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本部门负责人。 

四、实训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负 责对本中心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保意识,定期检查汇报, 并向主任负责,落实奖惩举措,考核安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好日常 安保记录。 

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认真做到防火工作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警钟长鸣。结合中 上海市农业学校都市农林开放实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13 心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落实责任制,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1、实训中心各办公室、温室大棚、实验室、仓库、宿舍、食堂 等处,均按规范配备各种灭火器和相应灭火材料,并由安全员定期检 查更换灭火药物。

2、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化学药品要按规定存放,有专人 保管,不得乱放混放。由本岗位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汇报。 

3、有明火作业的需事先报批,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能施工,并 由施工人员现场负责。 

4、根据需要设立禁烟区。

 六、抓好安全用电 

1、实训中心由专业的物业公司负责安全用电技术维护工作,经 常检查电线,电器完备情况,及时更换残旧危险电线、电器,确保用 电安全正常。 

2、严谨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宿舍和 生产科研场所私自使用电炉。 

3、配电房,实训仪器室,智能温室,仓库等处,严禁吸烟和使 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七、抓好防窃工作

1、建立领导轮流值日制度,负责安全防盗工作。 

2、值日时,做到勤看、勤巡、勤听、勤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对违反治安管理,扰乱工作秩序的人员及时制止,需要时报公安机关 处理。做好值日记录和交接工作。 

3、制定防火、防窃、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应急予案。 

4、在所有安防重地场所挂置安保防盗管理须知,以便警示告知。 

5、对新进实训中心的所有学员,工作人员均要进行人身安全和 上海市农业学校都市农林开放实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14 安保教育。 

6、所有部门负责人均要对每天领用的工具,仪器设备督促及时 归还入库,不得乱放。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每天领发记录,及时查收, 发现短缺要立即追查处理,汇报部门负责人。 

7、规范门卫出入管理制度 

①外来人员进出要凭有效证件和联系单填写接待单据,核准登记 后才能入内。外出时必需有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 

②所有进出货物均要有进出货证明,(如进货单、出货单、销售 发票等)由负责人证明或签字后有效,门卫要作好相应记录,发现问 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③本中心人员进出凭工作证或学生证(学员证)无证人员不得擅 自入内。 

八、各岗位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各责任人阶段业绩 考核挂钩。

九、本制度解释权归实训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