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27浏览次数:138

一、学生在学院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费用以及其他医保医院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凭校园卡、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转诊单(急诊除外)、门诊病历、医疗费发票到学院医务室开具医疗费报销单,经财务室审核后发放至学生建行卡内。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及具体标准按照沪人社医发[2011]45号文执行,具体见学院《关于完善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暂行)》(2015年修订)文件。

二、学生医疗费用报销单必须经学生本人、辅导员(班主任)、学院医务室负责人及财务经办人员审核签名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学院医务室办理报销相关手续。

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应及时到医务室办理医疗费用报销,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六个月。遇有特殊情况,如休学、外出实习等,也必须在当年年底前予以报销完毕。12月的发票到次年1月报销,逾期不可再报。

四、办理报销地点:

20号事务楼105室(医务室)

五、办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周一、周四下午12:30—15:30. 逢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报销暂停。

如有疑问,请咨询医务室,电话:6772212067722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