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农职院〔2018〕51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我院2021年度“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农职院〔2018〕51号文件要求,以下简称《通知》。
二、基本条件与认定程序
详见《通知》。
三、时间安排
4月30日前各部门组织、完成“双师素质”教师申请申报工作,提交《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
人事处
2021年3月22日
沪农职院〔2018〕51号(关于印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