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厍实训基地园林工程实训大棚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五厍实训基地园林工程实训大棚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907-060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ZC20201123)
3、预算编号:00-20-4195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采购主要包括温室主体钢结构、覆盖材料、自然通风系统、内遮阳系统、内保温系统、外遮阳系统、喷雾降温系统、湿帘风机降温系统、电气系统等设施设备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松江区泖港镇五厍实训基地】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70天内交付
7、采购预算金额:107328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或服务提供商) 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最高限价:107328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天内交付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9-0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1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上传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07 16:00:00至2020-09-14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有效期至2020年09月14日止。潜在投标人可在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报名,报名后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上传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至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进行报名信息完善,信息完善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信息完善工作,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伍佰元/套,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9-28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9-28 10:30:00。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邮编:200070
联系人:付荣、卢祖莉
电话:62091273
传真:33045877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