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21号)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录取时,先按专业志愿,再根据文化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同分规则:按文化课总分高低排列;再同分则依次按照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的考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六、非第一志愿报考的,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录取。同分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