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31浏览次数:44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 一 部 分 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提高学校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学校稳定和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教育局相关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和适用范围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高校特点,本预案主要适用于以下各类事件:

1、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民族宗教事件,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所在地区发生的、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3、事故灾害。包括学院楼堂馆舍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刑事、治安案件处理及人身伤害处理简易流程图。

4、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5、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6、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在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7、危化品应急处理。主要包括预警和预防机制、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应急保障等。

8、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凡涉及跨校或本省区域的,依据有关预案处置。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一般分为:I级(特别重大事件)、II级(重大事件)、III级(较大事件)、IV级(一般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教育疏导

各部门要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立足防范,抓早、抓小。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不安定因素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校内。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以院级领导小组为核心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部门、系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各系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全方位、立体式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一定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可请求公安、司法等部门介入和援助。

5、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党政齐抓共管,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部门安全负责人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按照每年度的《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协议书》要求,层层落实责任。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 二 部 分 组织体系

一、领导小组

学院党委和行政是本校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院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和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学校稳定工作。对学院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组织部署各有关机构和部门迅速依法处置学院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

二、现场指挥小组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成立下列指挥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处置。各指挥部职责是:

1、决定是否启动相关预案;

2、负责指挥处置本类突发事件;

3、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以及与其他类别突发事件的联系,决定实施处置方案;

4、决定信息报送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指示、援助等事项;

5、决定对外发布信息的口径和时间、方式等;

6、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由院长任总指挥,分管安全院领导任副总指挥。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保卫处,相关工作由保卫处协调。

(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指挥小组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指挥小组由分管安全院领导任总指挥,后勤处处长任副指挥。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室,相关工作由医务室协调。

(三)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事件指挥小组

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事件指挥小组由院长任总指挥,分管安全院领导任副总指挥。指挥小组相关工作由院长办公室协调。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由分管网络信息领导任总指挥,信息中心处处长任副总指挥。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相关工作由信息中心协调。

(五)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

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由分管教务院领导任总指挥,教务处处长任副总指挥。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相关工作由相应教务处或相应部门协调。

  1. 危化品应急处理指挥小组

危化品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任总指挥,各系部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及保卫处处长任副总指挥。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保卫处,相关工作由保卫处协调。

  1. 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

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分管安全院领导任总指挥,学生处处长任副指挥。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相关工作由学生处协调。

三、工作小组

为有效、迅速应对学院内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五个职能工作组。接到突发事件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听候现场指挥部调动。

  1. 通讯信息联络组

广泛收集校内外、国内外有关安全和稳定的信息,对一些有预警性和背景性的信息及时整理形成报告上报校领导,供领导决策参考;遵照指挥小组的指令,及时准确的报警、接警或请求其他单位援救,保障通讯交通畅通无阻,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赶赴出事地点,执行应急任务,并以最快速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与校外媒体联系,统一对外媒体接待及宣传口径;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信息或请求援助。

2、教育疏导组

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引发事端的原因,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协助通讯信息联络组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负责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引导,快速疏散并撤离,防止拥挤、踩塌,造成不应有的伤害事故。

3、治安保卫组

工作组设在保卫处,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人员疏散,校内交通管制;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措施;维护学院治安秩序,防止各类破坏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调查事故。

4、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后勤处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提供车辆、电力、通讯、食宿等有关条件,维护学院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以备不时之需;保障突发事件时期的后勤供给。

5、医疗救治组

组长由后勤处处长担任,主要人员由医务室、红十字会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传染病人的疫情报告、隔离消毒等相关工作;负责与校外医疗机构的联系。突发事件时,负责抢救伤员,阻止可疑及无关人员进入、靠近、围观,保障救护车辆畅通无阻,快速救护受伤人员,平息后抓紧时间与其他医务部门进行伤亡人员的情况核实,配合执法部门查找事故原因。

四、各院系、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构

各院系、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院长(系主任)、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设信息员一名。各院系、各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平时接受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处理突发事件时接受校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并配合各职能工作组开展工作。

第 三 部 分 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各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报告。

保卫处班电话:677221196772211067722961,1801749611024小时开机手机)。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误报、漏报、瞒报。

3)直报:发生I级突发事件,可直接向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和相关指挥小组,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地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对重大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3、应急信息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已经采取的措施;

4)学院内外公众及媒体的反应;

5)事态现状、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应急反应机制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实践技能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

2、做好应对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三、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牢固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控制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第 四 部 分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I级)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二、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II级)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三、较大事件(III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III级)发生后,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请示领导小组是否启动本预案,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第 五 部 分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程序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处置上要快速响应、指挥有力、措施果断,各部门、各小组要在学院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准确、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预防阶段

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配合职能部门落实对重点人头和重点部位的控制措施,注意发现、收集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保卫处,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预防突发公共事件。保卫处要经常对各系部、各部门的上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发生阶段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指挥部立即进入运转状态。各工作组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立即向有关部门电话求助(火灾“119”;人员伤亡“120”;重大案件“110”)。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与上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三、善后处理阶段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依法追究并查处相关责任人,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 六 部 分 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人员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预备队主要由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人员组成。

四、培训演练保障

各工作小组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五、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等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未能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 七 部 分 附则

一、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学院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 八 部 分 附件

本预案包括如下附件:

附件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四: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五: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六: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七:危化品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八: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订。

2、本预案适用于学院范围内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本预案所称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对社会安全和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甚至破坏的事件或事端。

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我院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聚集事件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需要作为II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小百合BBS十大热门话题之一,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小百合BBS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

各部门要经常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2、信息报送制度

1)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接报人或接报部门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或保卫处,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2)保卫处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III级以上事件直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信息,提请协助和支持,同时加强校园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四、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

1)指挥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2)若事件已超出学院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Ⅳ—II级事件响应程序外,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3)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指挥小组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要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系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4)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指挥小组要组织人员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院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5)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2、重大事件(II级)的处置

指挥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系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Ⅳ-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指挥小组负责人还应及时深入事发地点,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院有关部门、系部应立即向保卫处报告,保卫处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立即报告学院上级部门。根据事件引发原因,指挥小组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分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应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院系学生工作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院的决策和决定,与学院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4、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保卫处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要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学院学生处、保卫处人员和相关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若有困难,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五、分类处置

1、发生集会、罢餐、罢课、静坐、请愿、封堵道路和拦截车辆等群体性事件

1)学院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院领导小组成员、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成员和各工作组成员要立即到位,由在校的领导小组成员、指挥小组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小组工作人员和各工作小组成员要立即打开所有必要的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2)通讯信息联络组要及时了解事件的起因、性质、规模、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学院上级部门。宣传处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稳定师生的情绪;

3)治安保卫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控制和戒备,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进行煽动、破坏活动;同时,要加强学院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秩序;

4)教育疏导组要及时了解参加人员的思想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和矛盾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尤其是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工作,消减对抗情绪,缓和、化解矛盾;

5)后勤保障组要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提供车辆、水电、膳食等条件保障。校医院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待命;

6)在处置事件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校园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橱窗、黑板报等媒体的控制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园内的大、小字报,控制舆论阵地;

7)对于较大规模(1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集事件,指挥小组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8)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保卫处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事件发生、发展的原因,吸取经验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奖罚分明,对处理事件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2、重大暴力性或报复社会的犯罪案件(指杀人、涉枪、绑架、以爆炸物等相要挟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重大恶性案件)

1)保卫处接到报警时,应问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先期处置;

2)迅速向指挥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汇报,由指挥小组调动各工作组迅速应对;

3)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在公安机关抵达现场后以其为主,配合处理;

4)组织力量迅速封锁、保护现场,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采取措施救治;

5)立即在校内布控设点进行巡逻盘查,调动技防力量进行监控,注意发现可疑人员。

3、学生自杀、走失事件

1)建立学生自杀、走失事件的预警机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各系部和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努力做到定期摸排,经常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有心理障碍或情绪、行为严重异常的学生,并逐级上报;

2)积极进行心理干预治疗,预防自杀、出走事件的发生。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所在院系和心理咨询中心应积极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工作,尽快消除其心理障碍;对不能消除心理障碍或有自杀、出走倾向的学生,其所在系部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严防学生自杀或出走事件的发生;

3)一旦发生学生自杀、出走的情况,接报的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救治、查找,同时向保卫处报告,保卫处向指挥小组成员汇报。所在系部安全工作负责人立即到位。对有自杀倾向或自杀未遂的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对其实行心理危机干预治疗,院医务室负责救护,所在系部派专人陪护,并与学生的家人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善后处理工作。对出走的学生,要尽一切可能寻找学生的下落,及时向保卫处备案。必要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六、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属于校园及周边沿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必要的人道主义抚恤和救助,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配合政府、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安置问题。

4、事件结束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



附件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适用于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

1、发生在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集体性食物中毒;

2)传染病疫情;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4)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人员死亡,或者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群体性不良反应;

5)环境污染等原因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

6)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的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原则

学院各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预报机制,尽早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苗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管理

1、组织网络

学院成立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该小组是全院紧急应对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后勤院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处处长、各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医务室、全体辅导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67722120。主要职责:

1)在市政府和市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制订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2)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院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学院将食品安全卫生作为对学院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按规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督导和检查;对督导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督促和落实。

4)负责制定学院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督促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业务培训班学习。

5)学院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及时赶往现场,并立即报告市教育、卫生主管部门,而且协助做好有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公共卫生事故的事态扩大。

6)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7)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8)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院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9)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2、运行机制

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后勤处具体负责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工作。

1)发生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建立工作责任制,部门正职为第一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应对处置工作。

3)学院医务室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实际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医疗救援工作,并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开展进一步的医疗救援工作。

五、学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学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1、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在校内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校区和各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本院和本部门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区域内发生。

六、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流程:

1、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学院医务室同时实施救治;

2、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3、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4、与中毒或患病人员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5、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6、按照当法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7、对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七、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部门:后勤处,责任报告人:安全分管院领导,主要职责:

1)负责全院信息报告

2)协调全院各部门指定的信息报告人员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1)初次报告

学院各部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立即向医务室、领导小组进行初次报告;

学院在接到各部门的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等有关部门。

2)进程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办公室应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院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等有关部门。

重大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重大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办公室应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院应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厅和卫生厅等有关部门。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医务室应将事件处置结果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等有关部门。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八、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院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院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院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院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院集体食堂、副食品店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学院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学院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校预防接种,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学院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手足口病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放射损伤、新传染病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多院区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院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多院区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多院区;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院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0人以上,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20人以上,或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9、因学院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10、发生在学院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单院区域内的,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校园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院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发生在学院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99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8、因学院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9、发生在学院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院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院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院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院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6、发生在学院的,经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鉴于学院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学生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附件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发生的事故灾难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本预案所指事故灾难性事件,主要指学校发生的火灾、房屋倒塌等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事故,核辐射事故、化学危险品等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我院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一Ⅳ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II级):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4、一般事件(Ⅳ级):对师生员工个体造成了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三、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突发火灾事故,保卫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报告指挥小组,指挥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2)立即组织平安校园志愿者服务队和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扑灭早期起火;采取诸如切断电源、气源,抢救危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部位、着火现场情况,现场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时,要着重说明。报警后要派人引导消防、公安人员进入现场;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消防队员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员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4)医务室立即到现场抢救伤病员并妥善安置。必要时拨打120请求社会医疗机构援助;

5)治安保卫小组立即封锁现场各通道,加强警卫和巡逻,维护秩序,指挥引导人员疏散;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6)后勤保障组确保供电、供水需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事故单位负责清点人员,事故中受伤人员要及时抢救;

7)疏散出来的物资应派人看护。凡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均应谨慎处置,切实保证安全;

8)通讯信息联络组应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同时控制好校内舆论,并做好舆论引导;

9)解决好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10)事故处理后,指挥部应成立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必要时可请公安部门介入。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指挥小组办公室应对校内水面进行普查和登记,并事先落实组建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并进行训练和紧急救援演练;在校内水面附近醒目处立提醒注意安全的标志,并留下紧急求援电话;

2)学院发生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医务室要立即赶赴现场救护;

3)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组织人员将溺水者营救出水,视情况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

4)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指挥小组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院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指挥小组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并请求援助;

3)指挥小组和有关院系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政府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发生爆炸事故后,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指挥小组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指挥小组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所在院系、部门应及时向指挥小组或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指挥小组接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难以辨别或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援助;

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由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指挥小组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指挥小组应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8)指挥小组应在1小时内向政府环保部门报告。

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公安交警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指挥小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并向保卫处备案;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组织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支援帮助,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9、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指挥小组应针对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各组织外出部门应完善通讯体系,外出团队出发前应给所在单位留下完备的联系方式,做好与所在单位的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并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外出团队应及时向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所在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院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10、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教室、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一旦发生大规模漏水、大范围停电、燃气泄漏、锅炉爆炸等恶性后勤保障事故时,后勤有关部门应立即将情况上报指挥部,指挥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处理或救援工作,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政府有关专业部门援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水箱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4)对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指挥小组应立即组织医务室工作人员到现场待命。发现煤气泄漏,应果断关掉明火和总气阀,并打开门窗通风;

5)对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治安保卫组应立即封锁事故现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6)通讯信息联络组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安全,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对大面积停电等不会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也要及时发布告示安抚人心;

7)事故处理后,要尽快调查事故的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对事故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1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指挥小组积极协助松江区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14、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指挥小组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3)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指挥小组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4)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四、善后与恢复

1、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学院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作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2、事件结束后,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保卫处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对学院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附件四: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本预案所指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与校园网络有关的、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校园网出现大面积影响稳定或宣扬色情的有害信息;

2、存有保密性或其他珍贵资料的计算机系统受到入侵;

3、校园网受到大量病毒、黑客程序或其他恶意程序的攻击,影响校园网的正常运转;

4、校园网受到大面积垃圾邮件的骚扰;

5、校园网出现严重硬件故障,危及校园网的安全运行。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措施

1、预防预警信息

指挥小组办公室通过实时监测校园网,及与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交流,收集安全信息等手段获得安全预警信息,及时发现校园网异常状态和发展趋势,并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各院系、部门发布主要异常流量来源单位、可能招致攻击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的安全漏洞、网络蠕虫病毒的动态变化趋势统计等预警信息。

2、预防预警行动

网络和信息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预防预警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分类

校园网面临的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一般包括: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病毒蠕虫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

2)应急准备

宣传处、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校园网。指挥小组应作出校园网管理对象和相应风险列表文档,并负责安排全校性的网络应急值班。

各系部、部门按指挥小组办公室要求安排网络应急值班,确保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3)具体措施

A.物理环境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并落实以下预防措施:

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对运行关键部位实施7×24小时保卫。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进入;

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并定期检查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机制;

对所有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进行培训。

B.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

核心设备和线路备份,避免单点故障;

核实路由器操作系统安全、打过补丁;

禁止未授权访问,授予管理员不同权限,关闭非必要服务;

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实时监视和入侵监测,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

保证足够带宽,防止突发流量造成拥塞导致网络瘫痪。

C.计算机系统

重要系统采用高可靠硬件、稳定软件、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安装稳定的操作系统和最新补丁,并定期更新;

关闭所有不必要服务、账号;

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定义码;

严格限制内部用户的访问权限;

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对关键系统实施全时动态监测;

对重要的数据定期备份。

D.重要的信息系统

重要的信息服务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建立严格的信息上网审查制度;

为避免域名系统的单点故障,建立至少主辅备份,并分布在不同的子网网络,并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

对于单位或部门的主页,除了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以外,应该建立防火墙保护主机的安全;

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立7×24的全时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E.各级网络边界控制

在各部门局域网边界建立防火墙,在重大安全事件爆发时可以实施访问控制;

在邮件服务器前配置反病毒和反垃圾邮件网关;

安装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攻击、病毒和蠕虫的发展,及时发现重大安全攻击事件;

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4)报告

校内各系部、部门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向指挥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报告,指挥小组立即启动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分析、定位事件的来源和危害程度,必要时应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部门报告。

一般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在校内报警并作相关处理。对于造成全校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视必要程度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一般安全事件,可向入侵者所在的网络管理员投诉;严重安全危害事件(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及破坏国家信息安全的反动政治言论),应及时消除,保留证据,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请示进一步处理的决策,必要时指挥小组立即向上级部门、公安网监部门、信息产业部门、电力主管部门等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三、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程序

校园网运行正常与否的主要特征是网络整体是否正常。按此标准制定安全事件的严重等级:

1I级事件

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直接涉及学校的重大突发事件,校园网上充斥着大量有害信息,形成全局性热点,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或校园网与外部的连接、校园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8小时。

2II级事件

校园网上出现一定数量的有害信息,形成局部热点,有煽动性信息出现,已形成不稳定因素。或校园网与外部的连接、校园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2小时,小于8小时。

3)Ⅲ级事件

校园网上出现个别或少量的有害信息,尚未形成热点,有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或校园网与外部的连接、校园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30分钟,小于2小时。

2、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相关事件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处置。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影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置。

遇供电相关紧急事件,由指挥部指派动力中心和网络与信息中心作紧急现场处置,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作调度,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必要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3、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网络运行相关事件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重大事件立即向指挥小组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

附件五: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理。

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事件,主要指学院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我院实际,及对学院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Ⅲ级。

1I级事件:是指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II级事件:是指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III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学院所属地区的自然灾害预报后,指挥小组即可宣布学院进入预备应急期。

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A.根据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B.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C.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D.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E.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F.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对小百合BBS、布告栏等公共信息交流场所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删除或去除有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校稳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指挥部领导立即赶赴受灾现场第一线,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同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他们的援助。

2、灾害发生后的主要应急措施

指挥小组应做好如下工作:

(a)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b)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调运救灾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援助。

3)学院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尽快恢复被毁坏的校园道路和有关设施;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学校用电供应。必要时向交通部门、电信部门和电力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4)粮食与食品物资供应

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学院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学校治安

治安保卫组加强学院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治安。必要时请求公安、武警支援。

7)消防

保卫处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指挥小组协助有关部门对校内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治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

通讯信息联络组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宣传报道

通讯信息联络组协助政府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四、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附件六: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部教育系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厅考试类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各类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院拟考试试题泄密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公共事件后,教务处和相关部门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3、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教育系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预防和预警

1、预防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教务处应结合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实到实处。  

2)教务处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上报。

2、预警

建立健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1)确定预警级别。按照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教务处对可能发生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其级别;或根据新区教育局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预警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教务处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通讯、手机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院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和社会治安秩序;

报请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关闭或者限制使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院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四、应急处理

(一)信息报告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教务处或指挥小组报告,不得延报。各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教务处或指挥小组,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2、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院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二)先期处置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发生后,教务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报。

五、分类处置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立即启动专项预案,同时上报指挥小组,并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具体组织、协调和督促事发地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立即启动专项预案,同时上报指挥小组,并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具体组织、协调和督促事发地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教务处和相关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或学院,指导、协助其开展处置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宣传培训

各部门要开展面向教师应对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培训。将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强学院广大教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应急演练

1)各部门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2)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应对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演习。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3)各学校要重点进行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

3、队伍建设

各部门应组建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七、奖惩

1、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预防和处置学院考试安全事故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2、责任追究

学院考试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学校考试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七:危化品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发生的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应急工作由学院保卫处总负责,发生事故的部门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其他各部门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明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程序,使整个应急救援工作规范有序,避免出现职责不清或职责交叉的现象。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监督,消除事故隐患。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性检查。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组织体系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体系由学院党政班子、院长办公室、宣传处、保卫处、学生处组成。

学院党政班子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院长办公室是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的应急指挥部,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总指挥,学院院长担任副指挥,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小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2、职责

1)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学院危化品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事发部门负责人、参与救援单位的负责人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学院危化品应急指挥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完成学院危化品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3、工作小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以院长办公室为主,宣传处配合。组长由院办负责人担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教委、市农委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

2)事故救援与调查组

以区消防中队、岳阳街道公安局为主。根据事故性质,组织协调消防等警力以及其他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后勤保障组

以学院后勤处为主,组长由后勤处负责人担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等工作;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遇特殊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学院医务室积极做好人员初级急救。

4)善后处理组

由学生处为主,及时、妥善处理事故的各项善后工作,包括人员接待、陪同、安抚师生情绪等。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1、信息监控与报告

各实验室/班组危化品管理中心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造成危化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要及时上报行政领导与学院保卫处,学院保卫处接报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查,汇报相关领导。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110公安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及学院分管领导;学院分管领导要立即成立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报告市教委、市农委有关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类别(火灾、爆炸、泄漏等)、危险化学品名称、初步认定的事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固体、液体、气体)、数量、危害的形式;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波及影响范围(厂矿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能否控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2、预警预防行动

学院保卫处确认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信息后,通知有关部门、实验室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采取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对于需跨部门协调的事项由部门提出,保卫处负责协调,对于屡次忽略安全隐患的部门、实验室,保卫处将逐级向上汇报。

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学院危化品管理中心和保卫处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态进展,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并产生明火、泄漏或者爆炸。

2、事故响应

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学院危化品应急指挥部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2)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系,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3、进入启动状态

当所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学院危化品应急指挥部执行如下程序:

(1)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

(2)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研判救援力量,决策救援方案;

(3)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财力、环保等支援工作;

(4)及时向师生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师生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5)需要校外单位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教委、农委等有关部门应急办提出请求。

4、应急响应的基本处置要求

事故现场抢救应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的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学院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和控制。

事故发生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各部门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专家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的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要服从指挥人员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事故现场各小组应按照职责要求开展事故抢救及相关工作,并做好后援准备。各小组应将现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学院危化品应急指挥部,保证事故抢险工作协调、有序、有效地实施。

事故得到控制后,要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5、现场处置注意事项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系,在非正常情况下,能够通过人力保证通信。

2)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的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3)对有毒物质泄漏的救援,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于对皮肤有危害的物质,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

4)事故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并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5)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进行记录、拍照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物件。

6、事故救援的善后处理

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事故单位确认事故危险消除后,方可停止现场抢险,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留下少量人员予以监护。

经环保部门监测周边环境危险化学品的浓度已降至标准规定值以下,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向学院危化应急指挥部建议结束本预案实施。学院危化应急指挥部向各有关部门发出指令,组织疏散师生返回校园。

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及治疗,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和治疗。

7、现场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部门、位置、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现场负责人的联系电话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干道上实行人员管制。

3)人员疏散。在有足够的时间向师生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应将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撤离到安全区域,一般是向上风侧撤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应组织人员进入较为安全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并关闭所有门窗、通风、加热和冷却系统,直至危险过去。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引发事故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二)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火灾事故。确定火灾发生位置、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及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及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确定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控制措施和专家,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校园消防队伍等)

2)爆炸事故。确定爆炸地点、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及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确定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控制措施和专家,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校园消防队伍等)

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当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短暂培训后,再开展救援行动。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9、师生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疏散和防护工作,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和转移。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组织和指导师生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取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自我防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集合点、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10、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水体、空气、土壤中爆炸性物质或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受损建筑等进行监测,查找事故原因,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11、现场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报请学院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12、应急恢复

学院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组织、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消耗的救援物品、药剂及损坏物品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在48小时之内恢复正常应急状态。

六、应急保障

1、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公安、武警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校园志愿者应急队伍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事故初发阶段现场抢救以学院救援人员为主;在各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建立现场抢险指挥组后,现场抢救以区消防中队为主,学院应急救援队伍协助。

2、事故单位的现场抢救保障

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学院保卫处备案;设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演练;定点配备事故抢救所必需的物资、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其完好;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积极与周边有关单位签订事故应急救援协议。

3、宣传、培训和演习

(1)信息交流。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前,对相关的师生、职工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学院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学院保卫处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演习。由学院危化应急指挥部决定并组织定期演练。演练时,学院危化品应急指挥部及各小组负责部门应做好演练过程的记录,演练后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附件八: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发生的拥挤踩踏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校园拥挤踩踏事件的处置原则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要杜绝对隐患认识不足、长期忽视的麻痹思想,要居安思危,立足防患,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尽一切努力将事故、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为校园打造安全屏障;超前工作,掌握主动,备好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防范非自然灾害类拥挤踩踏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增强防范拥挤踩踏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组织体系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应急体系由学院党政班子、院长办公室、宣传处、保卫处、学生处组成。

学院党政班子是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院长办公室是发生校园拥挤踩踏事故时的应急指挥部,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总指挥,学院院长担任副指挥,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小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2、职责

1)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部由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事发部门负责人、参与救援单位的负责人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员疏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学院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拥挤踩踏事故发展及救援情况,完成学院校园拥挤踩踏事件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3、工作小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以院长办公室为主,宣传处配合。组长由院办负责人担任。负责拥挤踩踏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人员疏散、救援工作,及时向市教委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

2)事故救援与调查组

以岳阳街道公安局为主。根据事故性质,组织协调公安等警力进行抢险救援;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后勤保障组

以学院后勤处为主,组长由后勤处负责人担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等工作;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遇特殊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学院医务室积极做好人员初级急救。

4)善后处理组

由学生处为主,及时、妥善处理事故的各项善后工作,包括人员接待、陪同、安抚师生情绪等。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1、监控室工作人员通过查看监控,密切关注校园内人员聚集情况,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如食堂、教学楼、宿舍楼、大礼堂等区域,密切关注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时间点的人流量,如上课前、下课后、午餐、晚餐时间。

2、建立分走楼梯制度:为避免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过于拥挤,采取学生分走楼梯制度。

3、在集合、下课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负责教学楼管理的同志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

4、学生集中进出教学楼高峰时间全部打开大门。

5、学生集中进出宿舍楼高峰时间全部打开大门

(二)教学楼紧急疏散方案

1、当教学楼发生紧急情况时,教室管理工作人员立即打开全部通道,并立即报告保卫处。保卫处接报后,按情节严重程度报告相关领导,启动等级预案。

2、在事故发生初期,各班由任课教师、班长指挥按照指定路线、指定楼梯迅速疏散。

3、在疏散过程中学生们要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4、在疏散过程中学生们要做到“三不,二要”,即不拥挤、不打闹、不搞恶作剧,要互相礼让、安全疏散。

(三)宿舍楼紧急疏散方案

1、当宿舍楼发生危机时,宿舍值班人员迅速打开宿舍楼全部大门,并立即报告保卫处。保卫处接报后,按情节严重程度报告相关领导,启动等级预案。

2、在事故发生初期,由各楼值班人员分别负责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

3、学生按照指定路线、指定的疏散楼梯有秩序的疏散。

4、在疏散过程中学生们要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5、在疏散过程中学生们要做到“三不,二要”,即不拥挤、不打闹、不搞恶作剧,要互相礼让、安全疏散。

(四)食堂、大礼堂等其他人员聚集处紧急疏散方案

1、当食堂、大礼堂等其他人员聚集处发生危机时,食堂管理人员迅速打开食堂全部大门,并立即报告保卫处。保卫处接报后,按情节严重程度报告相关领导,启动等级预案。

2、在事故发生初期,由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

3、在疏散过程中学生们要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4、在疏散过程中学生们要做到“三不,二要”,即不拥挤、不打闹、不搞恶作剧,要互相礼让、安全疏散。

(五)建立“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安全教育制度

1、开学初,各系部、班级要在系部大会、班会上强调分走楼梯的制度。

2、经常性地教育学生要文明上下楼梯,做到“三不,二要”即不拥挤、不打闹、不搞恶作剧,要互相礼让、安全疏散。

3、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团队活动、主题班会、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

4、每学期开学初组织一次专题班会,辅导员与学生一起参与讨论如何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5、每学期组织一次紧急疏散演习,使学生掌握紧急情况下疏散的路线,适应危机状态下的心理氛围和环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

(六)建立“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件”安全检查制度

每日,各责任区安全员对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的楼道、楼梯等各种设施和照明设施进行检查,限期维修。保卫处不定期督查,通过两级检查制度,确保各设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五、应急响应过程

()接警与通知

1、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保卫处,保卫处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由学院党委书记启动相关级别预案。

2、在规定时间内,由综合协调组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上海市教委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现场疏散、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1、事故救援与调查组指挥抢险人员进行人员疏散,并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学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如需送医院救治,由校医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后勤保障组组长马上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由副组长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学生。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辅导员或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

2、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事故救援与调查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如车辆、物资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

3、辅导员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事故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如事故救援与调查组选派有关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对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善后处理组

1、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学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组员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2、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院在无力调解学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综合协调组组长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4、后勤保障组组织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对在预防、处置校园拥挤踩踏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系部和教师,或有特殊贡献的班级和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6、对在预防、处置校园拥挤踩踏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们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