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2016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
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院、市农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加强两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11〕94号),结合两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范围
学院、市农校在编在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执行。
二、聘任类别
(一)职级晋升:在同一职务级别内任期满3年的人员;
(二)职务聘任:现聘初级岗位且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聘任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承担岗位任务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能力素质和身体条件;
3.聘任到学院教师岗位者应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市农校教师岗位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院、市农校各项特色创建及重点工作;
5.成果统计时间有效范围:任现职以来至2015年12月31日,且以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或上海市农业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
(二)职级晋升条件
1.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晋升条件
前一任期岗位为专业技术九级,满3年,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晋升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2.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晋升条件
前一任期岗位为专业技术十级,满3年,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晋升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3.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晋升条件
前一任期岗位为专业技术十二级,满3年,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晋升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4.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晋升条件
前一任期岗位为专业技术十三级,满3年,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晋升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三)职务聘任条件
1.专任教师中级职务聘任条件
现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可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如工程、实验、图书等以其获得中级资格证书为准,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四)职务续聘条件
前一任期岗位满3年,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可续聘原专业技术岗位。
四、聘任程序
(一)制定方案。制定《2016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实施方案》,经学院审核后实施。
(二)按照两校岗位设置情况制定拟聘岗位及职数。具体见《2016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职数表》(见附件1)。
(三)个人申请。个人填写《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农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和职务聘任申请表》(见附件2)。
(四)资格审核。申请人所属部门结合教务处、科研处评定,对申请人员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思想品德、教学、社会服务工作(含学生工作)、科研等方面等进行评议,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学院结合岗位设置基本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个人述职、确定各岗位拟推荐人选。现聘初级岗位申请聘任至中级岗位者需进行不超过8分钟的个人述职,学院聘任委员会结合个人述职、资格审核情况,确定推荐聘任人选名单。
(六)学院审定。由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会行使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审定聘任人选。
(七)聘前公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发文。公示无异议,两校发文。
(九)签订合同。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2016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工资兑现为2017年1月1日。
五、相关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缓聘一次:
1.2013-2015年三年内有一次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或两次一般教学责任事故者;
2.2013-2015年三年内有一次严重违纪情况或两次一般违纪情况者;
3.未完成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者;
4.违反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现聘中级岗位、且已取得副高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即可以参加本次中级及以下职级晋升和续聘,也可以参加学院的副高级及以上职务聘任,以最终获得的最高级别为准。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农业学校
2016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