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危化品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31浏览次数:69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危险品的安全监督与管理,严防事故发生,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学院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生态化绿色校园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八类物质、麻醉剂以及高浓度/毒性农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实验、科研场所及其活动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销等过程。

第四条对于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并取得显著成绩者,学院将通过考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举报非法违规购买行为,信息真实有效者,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而造成学院人、财、物等损失的,学院主要领导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赔偿经济损失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第一条我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统一领导。各部门正职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一名及以上具体的管理人员。由各部门任命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熟悉业务,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并向学院保卫处备案。

第二条学院危化品管理中心是我院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主管部门,学院保卫处是我院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监督部门。

第三条 各部门的职责是:

1、学院危现化学品管理中心负责全院(实训中心、食品系除外)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仓储、供应等工作,危化品管理中心设在动科实验楼,日常工作由动科实验室负责人管理,受动物科技学院直接领导。

2、学院保卫处建立和健全学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3、实训中心、食品系按需独立设立危化品管理科,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仓储、供应等工作。

4、各部门(实验室)建立和健全本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学院保卫处备案。在日常管理中做好相关台账。

5、各部门(实验室)经常向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使用水平。

6、各部门(实验室)定期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或根据公安、劳动、卫生、环保等主管部门的通知,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防范措施,迅速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一旦由于危险用品处理不当而发生事故时,要根据预案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迅速查清事实,根据事故性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总结教训,防止事故再度发生。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申购与报废

第一条剧毒品、爆炸品由学院危化品管理中心统一申购,归口管理。申购部门须先填写“危险化学品采购单”,详细写明品种、数量、用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送分管院领导、主管院领导审批,批准后由院长办公室开具介绍信,由各部门落实的指定管理人与中心人员一同采购。购买爆炸物品的人员还必须持有市公安局核发的《爆炸物品采购证》才能采购。

第二条除上述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购买流程为:申购部门填写“申购审批单”,详细写明品种、数量、用途,经系领导同意,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统一采购。

第三条采购下列危险化学品需持有《化学危险品采购证》:(1)爆炸物品;(2)一级氧化剂;(3)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4)一级自燃品;(5)一级遇水燃烧物品;(6)一级易燃液体;(7)一级易燃固体;(8)剧毒品中的剧毒物品;(9)一级酸性腐蚀物品。

第四条使用高浓度硫酸、盐酸的部门必须到公安部门或学院推荐的定点厂家购买。

第五条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的废气、废液、废渣、粉尘应回收综合利用。必须排放的,应经过净化处理,其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废气物无法处理的,填写“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由中心统一联系有资质处理的单位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产生部门承担。

第六条销毁处理存放过久失效变质报废的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同上第四条规定。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装卸

第一条装运时应轻装轻卸,堆置稳妥,防止撞击、重压、倾倒和磨擦,发现包装容器不牢固、破损或渗漏时,必须重装或采取其它措施后,方可启运。

第二条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时混合装运。

第三条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第四条夏季气温在30以上时,从上午10点钟到下午4点钟,一律停止装运易燃易爆物品及氢气、液氯、乙炔等气瓶。

第五条不得携带危险化学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第六条按规定,提取剧毒品、爆炸品须二人或二人以上提货。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的存放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条件完备的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湿、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设专人管理。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第三条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地点存放。

第四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第五条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第六条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应严格遵守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制度。

第七条对于剧毒化学试剂、药品,各单位各实验室的使用应根据具体需求,精确地计算用量,必须是一日一次的用量,严禁存放在实验室。

第八条对危险化学品库的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出入库管理制度,审批手续必须完备才能予以发放,双人双锁管理,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

第九条压缩气体(剧毒、易燃、易爆、腐蚀、助燃)钢瓶管理:

1、要存放在安全地方(加锁铁柜或单独房间内),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

2、不可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使用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3、化学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要分开存放。

4、不得使用过期未经检验的气瓶。各种气瓶必须按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5、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6、气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气时要戴好,避免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撞坏阀门,造成事故。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消防设施以及通讯、报警等必要装置。

第六章 领取和使用

第一条在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填写相关表单,详细注明品名、规格、数量和用途说明,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必须双人领用(其中一人必须是指定的经各单位书面批准的指定管理人)。危险化学品应“按需领取”,不得多领。领用爆炸品、剧毒品,还需分管院领导签字批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使用部门有未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应交回学院危化品管理中心,并做好移交登记,严禁私自存放。

第二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三条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必须对进行实验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学生等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等相关活动;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员,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一:1剧毒物品品名

偏钒酸铵

三氧化二砷

氯化钡

氧化镉(粉)

氯化汞

红色氧化汞

黄色氧化汞

氰化钾

五氧化二钒

偏钒酸钠

乌头碱

阿托品

秋水仙碱

箭毒

毛地黄皂苷

麦角新碱

毒扁豆碱

水杨酸毒扁豆碱

硫酸毒扁豆碱

莨菪碱

盐酸毛果芸香碱

氢溴酸东莨菪碱

Minus_莨菪碱盐酸盐

黎芦碱

硫酸黎芦碱

盐酸育亨宾

放线菌素D

黄曲霉毒素B1

黄曲霉毒素B2

黄曲霉毒素G1

抗霉素A

黄曲霉毒素G2

丝裂霉素C

L-肾上腺素

丙酮氰醇

±)水合肾上腺素

丙烯醛

丙烯腈

烯丙基氰

亚硒酸铝

氯锇酸铵

氟铍酸铵

砷块

砷酸

三溴化砷

三氯化砷

三碘化砷

三氧化二砷

五氧化二砷

砷酸钡

亚砷酸钡

硒酸钡

亚硒酸钡

铍粉

碳酸铍

氟化铍

氢氧化铍

氧化铍

氟化铍钾#

硫酸铍钾

硫酸铍

溴甲烷

马钱子碱

砷酸钙

硫酸马钱子碱

硝基马钱子碱

氰化钙

氯乙醛

氯化苦

3-氯丙腈

克列里斯溶液#

砷酸铜

亚砷酸铜

亚硒酸铜

溴化氰

硫酸二甲酯

二丁基氧化锡

二砷酸银

亚砷酸银

氰化银

砷酸氢二钠

砷酸三钠

亚砷酸钠

叠氮钠

亚硒酸氢钠

氰化钠

氟铍酸钠

无水硒酸钠

亚硒酸钠

亚碲酸钠

毒毛旋花苷-G

毒毛旋花苷-K

番木鳖碱

四乙基铅

铊棒

铊丝1.6mmdia

乙酸铊

溴化铊

碳酸铊

氯化铊

甲酸铊

碘化铊

丙二酸铊

硝酸铊

三氧化二铊

硫酸铊

苯基硫醇

磷酸三甲酚酯#

氰化锌

铊粒

放线菌酮

偏钒酸铵

氟乙酸钠

硫酸氧钒

亚砷酸铅

2.4-二硝基酚

氟磷酸二异丙酯

溴乙酸乙酯

氯乙酸乙酯

氯甲酸乙酯

氰化亚金钾

亚砷酸铅

焦砷酸铅#

亚硒酸镁

乙酸汞

砷酸汞

氰化汞

红色碘化汞

黄色碘化汞

硝酸汞

氧氰化汞

氰化汞钾

溴乙酸甲酯

氯甲酸甲酯

1-萘基硫脲#

氰化镍钾

烟碱

锇酸

五氯苯酚

五氯酚钠盐

乙酸苯汞

黄磷

砷酸钾

亚砷酸钾

硒酸钾

亚硒酸钾

氰化银钾

丙腈

硒酸

亚硒酸

硒合剂#

硒粉

四溴化硒

氯化硒

二氧化硒

2易制毒化学品品名:

麻黄素

3,4-亚甲基二氧苯基地-丙酮

1-苯基地-丙酮

苯乙酸

胡椒醛

黄樟脑

异黄樟脑

醋酸酐



附二:实行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品名(红色字体为我院现有的危化品)

丙酮

冰醋酸

盐酸

硝酸

草酸

过氯酸

磷酸

硫酸

无水乙醇

甲醇

氨水

钼酸铵

过硫酸铵

四氯化碳

氯仿

乙醚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甲醛

甘油

双氧水

氯化汞

溴化钾

重铬酸钾

碘化钾

过锰酸钾

硝酸银

氢氧化钠

氯化亚锡

硼酸

发烟硝酸

乙醇

草酸铵

硫酸铵

三氯化锑

偶氮肿Ⅲ

硼砂

氯化镉

氧化镉

氯化钴

硝酸钴

硫酸钴

氯化高铜

碳酸铜(碱式)

氯化亚铜

硝酸铜

氧化铜粉

氧化铜丝

硫酸铜

氯化金

盐酸羟胺

氯化锂

黄色氧化汞

氯化镍

硝酸镍

硫酸镍

过硫酸钾

草酸钠

醋酐

枸椽酸

异成醇

DL-α-丙氨酸

正丁醇

硫酸铝

磷酸氢二铵

磷酸二氢铵

偏钒酸铵

乙酸异戊酯

酸洗石棉

碳酸钙

活性碳

五氧化二碘

还原铁粉

氯化高铁

无水碳酸钾

顺丁烯二酸酐

磷酸氢二钾

磷酸二氢钾

焦硫酸钾

硫酸钾

枸椽酸钠

磷酸氢二钠

磷酸三钠

四苯硼钠

磷酸三丁酯

五氧化二钒

亚砷酸

铬酸

重铬酸铵

乙二胺四乙酸

硫酸铁铵

硫酸亚铁铵

三氧化二铬

二氧六环

12-二氯乙烷

乙二胺

硝酸锰50

硫酸锰

氯酸钾

铬酸钾

铁氰化钾

亚铁氰化钾

硝酸钾

重亚硫酸钠

重铬酸钠

硫代硫酸钠

硫脲

甲苯

尿素

二甲苯

酒石酸

乙酸铵

苯胺

乙酸丁酯

环已酮

乙酸乙酯

葡萄糖

六次甲基四胺

硝基苯

酒石酸钾钠

乙酸钠

无水乙酸钠

碳酸氢钠

无水碳酸钠

无水亚硫酸钠

蔗糖

甲酸

氢氟酸

磷酸酐

苯二甲酸酐

氟化氢铵

氟化铵

石油醚30—60℃

氧化镁

苯二甲酸氢钾

氟化钾

吡啶

无水碳酸钠

氟化钠

硫化钠

锌粒(无砷)

氧化锌

溴氢酸

硫酸铝钾

氯化铵

硝酸铵

硫氰酸铵

碳酸钡

氯化钡

硫酸钡

溴素

硫氰酸钾

溴化钠

磺基水杨酸

二甲基乙二醛肟

乙酸铅

红色氧化铅

黄色氧化铅

氯化镁

硫酸镁

氯化钾

氯化钠

硝酸钠

亚硝酸钠

钼酸钠

氯化高锡

氯化锌

硫酸锌


附件三:高浓度/毒性农药

1)敌枯双;(2)溴氯丙烷;(3)三坏锡、特普丹;(4)培福朗;(5)蝇毒磷;(6)六六六、滴滴涕;(7)二溴乙烷;(8)杀虫眯;(9)艾氏剂、狄氏剂;(10)汞氏剂。


附件四:操作流程

1、申购流程













2、领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