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制度
组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查制度,把学院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食堂卫生工作经常化、强制化。
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要求。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有健康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或戴一次性手套。
食堂应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学院后勤处和医务室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与检测。
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饮食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根据季节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注意合理搭配,使就餐者吃到价廉物美、卫生安全的饭菜。
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卫生意识的教育,并定期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定期组织对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患有传染病或个人卫生不好的炊事人员要及时调整。
学院定期检查食堂各种设备的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要改进或更换。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要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操作间要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标志明显,符合规范要求。
